内蒙古诺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10月27日,系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个人律师所。全所现有执业律师10名,其中法学硕士1名,大学学历9名。另有综合事务主管1名,专职助理1名。制度建设以办所宗旨为指导,制定了一套系统、科学、严谨、高效的规章制度。所内律师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先后获得了“包头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嘉奖律师”、“包头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人民满意法援标兵”、“包头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律所被评为“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得到了自治区、市、区三级领导的认可。在办案程序方面,按照各种案件的办案流程和法定程序,认真负责,实行案件质量监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诺行所主要服务范围是: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刑事案件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担任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诺行所成立以来,秉承“立诚信之本,办经典案件”的办所宗旨,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努力提高专业水准,确保办案质量,逐步探索出一套独具特色的个人所运营模式。由于服务质量有保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一、基本介绍
内蒙古诺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10月27日,系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个人律师所。全所现有执业律师10名,其中法学硕士1名,大学学历9名。另有综合事务主管1名,专职助理1名。制度建设以办所宗旨为指导,制定了一套系统、科学、严谨、高效的规章制度。所内律师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先后获得了“包头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嘉奖律师”、“包头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人民满意法援标兵”、“包头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律所被评为“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得到了自治区、市、区三级领导的认可。在办案程序方面,按照各种案件的办案流程和法定程序,认真负责,实行案件质量监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诺行所主要服务范围是: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刑事案件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担任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诺行所成立以来,秉承“立诚信之本,办经典案件”的办所宗旨,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努力提高专业水准,确保办案质量,逐步探索出一套独具特色的个人所运营模式。由于服务质量有保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