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是2017年经内蒙古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并直属包头市司法局管理,本所系执业10年的专职律师梁勇钢出资30万元设立。 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现办公场所达400余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3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其中法学研究生2名,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均系本科学历。本所主任在包头律师协会担任对外联络和宣传委员会的主任,同时还是包头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本所全体律师在职业道德和服务方面的突出表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认可。先后为包头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包头市消防支队、包头市铝厂中学、内蒙古骆驼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金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诺担保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本所以“优质服务、信誉第一”为服务宗旨,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矢志不渝的目标”的执业理念。凭借本所律师的专业特长和综合优势,除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开展业务外,还从事金融、建筑、房地产、企业改制、公司资产重组、转让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现在,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正在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迈进,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本着“不忘初心.尽心尽力”的态度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更精准.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基本介绍
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是2017年经内蒙古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并直属包头市司法局管理,本所系执业10年的专职律师梁勇钢出资30万元设立。 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现办公场所达400余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3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其中法学研究生2名,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均系本科学历。本所主任在包头律师协会担任对外联络和宣传委员会的主任,同时还是包头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本所全体律师在职业道德和服务方面的突出表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认可。先后为包头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包头市消防支队、包头市铝厂中学、内蒙古骆驼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金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鑫诺担保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本所以“优质服务、信誉第一”为服务宗旨,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矢志不渝的目标”的执业理念。凭借本所律师的专业特长和综合优势,除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开展业务外,还从事金融、建筑、房地产、企业改制、公司资产重组、转让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现在,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正在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迈进,内蒙古釜册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本着“不忘初心.尽心尽力”的态度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更精准.更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