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心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10月,按照国务院和司法部关于律师体制改革的要求,由原来的国办律师所改为合伙制。我所系由李德生、苏煤炭、李柏家三位律师合伙组建成立,全所执业律师11名,其中党员律师6名;律师助理2名。改制后,我所致力于推动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团队化建设。精通公司法律事务,在刑事辩护、行政、民事诉讼代理等主要服务领域全面开展。全体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开展律师工作,全心全意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建所以来至今承办各类案件几万件;担任安溪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安溪县域内大、中型常年法律顾问80多家;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开展海峡经济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工作,与企业结对子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的实施,参加社会法律授助工作;积极开展律师无偿到村委员会、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至2017年度共担任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200多家;并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和市、县信访局等部门,指派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参加县委书记、县长涉法信访的接待工作,引导信访人员理性对待问题,为政府分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7年,本所顺应全体执业律师的意愿,新吸纳六名专职执业律师为合伙人,并进一步规范律所的各项管理工作我所全体执业律师坚持“您的满意,是一心的追求”的执业理念。2008年12月份,我所被定为创文明行业示范点,2011年3月份,被泉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年至2017年度均被泉州市律师协会评为3A级律师事务所。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中山路曼哈顿广场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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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福建一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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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电话:
260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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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团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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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0/11/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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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
凤城中山路曼哈顿广场6楼BDF室
一、基本介绍
福建一心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10月,按照国务院和司法部关于律师体制改革的要求,由原来的国办律师所改为合伙制。我所系由李德生、苏煤炭、李柏家三位律师合伙组建成立,全所执业律师11名,其中党员律师6名;律师助理2名。改制后,我所致力于推动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团队化建设。精通公司法律事务,在刑事辩护、行政、民事诉讼代理等主要服务领域全面开展。全体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开展律师工作,全心全意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建所以来至今承办各类案件几万件;担任安溪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及安溪县域内大、中型常年法律顾问80多家;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在”开展海峡经济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工作,与企业结对子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工作,宣传法律法规的实施,参加社会法律授助工作;积极开展律师无偿到村委员会、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至2017年度共担任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200多家;并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和市、县信访局等部门,指派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参加县委书记、县长涉法信访的接待工作,引导信访人员理性对待问题,为政府分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7年,本所顺应全体执业律师的意愿,新吸纳六名专职执业律师为合伙人,并进一步规范律所的各项管理工作我所全体执业律师坚持“您的满意,是一心的追求”的执业理念。2008年12月份,我所被定为创文明行业示范点,2011年3月份,被泉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年至2017年度均被泉州市律师协会评为3A级律师事务所。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中山路曼哈顿广场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