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本所由于总部业务开拓需要,于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由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本所以公司化运作模式,致力于资产并购、重组及不良资产处置等大型法律事务(主要以非诉业务为主),是具有整合法律、战略、税务、财务等方面丰富经验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
一、基本介绍
本本所由于总部业务开拓需要,于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由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本所以公司化运作模式,致力于资产并购、重组及不良资产处置等大型法律事务(主要以非诉业务为主),是具有整合法律、战略、税务、财务等方面丰富经验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