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蒸阳律师事务所前身为衡阳县第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1994年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湖南蒸阳律师事务所。该所坐落于美丽的衡阳县蒸水河畔,地址为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蒸阳东路210号,往来交通便利。 1、执业理念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司法部颁布的有关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律师规范执行等系列规定。以“精诚合作、信誉第一、质量为本、效率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客户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为每一位需要法律的人提供优质服务,多年来在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不但注重经济效益,更注重社会效益。擅长从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法律顾问、仲裁代理等传统业务,当下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地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和村委会,把依法维权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服务原则,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2、律所合伙团队 事务所由三位执业律师合伙组成,由刘秋林律师任主任主抓全面工作, 刘秋林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业务,2000年取得律资格,2002年取得三级律师职称,先后承办刑事、自诉、婚姻、合同、行政、债权债务等案件七百余件,至今所承办的案件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欧阳铭富律师的先进事迹先后多次被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报道,2006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先进个人”,2007年获司法部“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提名奖,2008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9年6月作为我省唯一的先进代表出席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市、县评为“先进个人”、“政法系统学习标兵”、“办案能手”,2009年被衡阳县人民政府授予首届劳动模范。2011年被评为出席市的优秀共产党员(市级劳模),2015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杜三元律师1983年从事律师业务,1985年取得律资格,1995年取得三级律师职称,先后承办刑事、自诉、婚姻、合同、行政、债权债务等 案件上千件,至今所承办的案件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一、基本介绍
湖南蒸阳律师事务所前身为衡阳县第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1994年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湖南蒸阳律师事务所。该所坐落于美丽的衡阳县蒸水河畔,地址为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蒸阳东路210号,往来交通便利。 1、执业理念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司法部颁布的有关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律师规范执行等系列规定。以“精诚合作、信誉第一、质量为本、效率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客户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为每一位需要法律的人提供优质服务,多年来在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不但注重经济效益,更注重社会效益。擅长从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代理,刑事案件辩护、法律顾问、仲裁代理等传统业务,当下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地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和村委会,把依法维权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服务原则,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2、律所合伙团队 事务所由三位执业律师合伙组成,由刘秋林律师任主任主抓全面工作, 刘秋林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业务,2000年取得律资格,2002年取得三级律师职称,先后承办刑事、自诉、婚姻、合同、行政、债权债务等案件七百余件,至今所承办的案件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欧阳铭富律师的先进事迹先后多次被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报道,2006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先进个人”,2007年获司法部“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提名奖,2008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9年6月作为我省唯一的先进代表出席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市、县评为“先进个人”、“政法系统学习标兵”、“办案能手”,2009年被衡阳县人民政府授予首届劳动模范。2011年被评为出席市的优秀共产党员(市级劳模),2015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杜三元律师1983年从事律师业务,1985年取得律资格,1995年取得三级律师职称,先后承办刑事、自诉、婚姻、合同、行政、债权债务等 案件上千件,至今所承办的案件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