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创办于1980年,原名大田县法律顾问处、大田县律师事务所、三明岩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1997年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三明地区较早实行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6名专职律师,1名行政人员,专职律师和行政人员都达到本科、专科学历。所内办公环境优良,现有近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每们律师都有独立的办公室。多年来,本所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执业理念,积极开拓各项法律事务,受聘50余家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6000余件,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享有较高的声誉。本所曾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连续10年被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行管部门评定为先进律师事务所,1996年被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多名专职律师曾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
-
标准名称:
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0598-7222356
-
公司团队:
6+
-
成立时间:
1997/3/5 0:00:00
-
所在地址:
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26-1号
一、基本介绍
本所创办于1980年,原名大田县法律顾问处、大田县律师事务所、三明岩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1997年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三明地区较早实行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6名专职律师,1名行政人员,专职律师和行政人员都达到本科、专科学历。所内办公环境优良,现有近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每们律师都有独立的办公室。多年来,本所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执业理念,积极开拓各项法律事务,受聘50余家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6000余件,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享有较高的声誉。本所曾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连续10年被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行管部门评定为先进律师事务所,1996年被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多名专职律师曾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