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原漳州三和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11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隶属漳州司法局,是漳州市首家合作律师事务所,也是漳州市首家民办律师机构。随着律师体质改革的深化、发展,也为适应新形势下新经济的需要,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由原来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03年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的示范点;2007年5月成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2007年12月被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02—2007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律师事务所”;2011年2月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2007—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被中共漳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授予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08—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本所业务受理范围由原来的单一的诉讼型、普通案件,逐步发展到今天以房地产、金融、非诉讼为主的,兼有较强的涉外、知识产权等多领域业务在内的具有一定专业化内部分工,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三和——天地人和也!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秉承古训,重新阐释“三和”,以追求司法和谐、社会和谐和时代和谐为宗旨,紧随时代的步伐,我们与您共同奏响社会和谐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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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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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电话:
0596-295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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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团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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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1992/11/12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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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
漳福路48号
一、基本介绍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原漳州三和律师事务所)于1992年11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隶属漳州司法局,是漳州市首家合作律师事务所,也是漳州市首家民办律师机构。随着律师体质改革的深化、发展,也为适应新形势下新经济的需要,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由原来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03年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的示范点;2007年5月成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2007年12月被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02—2007年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律师事务所”;2011年2月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2007—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被中共漳州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授予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08—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本所业务受理范围由原来的单一的诉讼型、普通案件,逐步发展到今天以房地产、金融、非诉讼为主的,兼有较强的涉外、知识产权等多领域业务在内的具有一定专业化内部分工,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三和——天地人和也!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秉承古训,重新阐释“三和”,以追求司法和谐、社会和谐和时代和谐为宗旨,紧随时代的步伐,我们与您共同奏响社会和谐之音!